为了强化XX城市旅游宣传推介,适应新媒体宣传的要求,吸引更多游客前往XX旅游观光,XX市旅游局拟拍摄制作XX旅游宣传视频,进一步宣传推广XX市旅游资源,提升XX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邀标时间
1、邀标时间:2019年5月29日
2、截标时间:2019年8月12日
3、评标时间:另行通知
二、邀标对象
市内外具备影视制作的单位或企业。
1、内容要求:立足XX市旅游资源特色,面向旅游市场需求,充分展示XX旅游形象,具有鲜明的主题性、独特性、高品质,能够对受众产生强烈吸引力。三、邀标内容
2、制作费用:总费用控制在20万元之内(含创意策划、拍摄制作、后期服务等相关费用)。
3、版本要求:10秒、15秒时长广告片,30秒、60秒、3分钟、5分钟时长宣传视频。
4、制作要求:运用实景高清拍摄、结合后期高科技制作手段表现,制作前提供创意脚本,经XX市旅游局审定后开始实景拍摄;制作结束后需提供拍摄、制作期间产生的完整影、音原素材资料一套,用高清DVD光盘提供成品,由XX市旅游局备份。
5、后期服务:提供三年以内后续剪辑、改版、翻译、配音、通联等服务。
6、版权归属:著作权与使用权归XX市旅游局所有。
四、报名要求
1、应标单位填写报名表,于2月12日前传真至XX市旅游局宣传推介科。
2、应标单位必须于2月12日前提供以下材料:
①提供2018年以来旅游宣传或城市宣传作品3—5部;
②公司简历(主要制作电视广告、宣传视频等方面的业绩和规模);
③单位、企业机构证明证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3、XX市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提供的作品进行初审,初选3—5家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评标。参加评标的单位需事前提供具体的XX旅游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方案(包括策划脚本、预算表、拍摄制作时间计划等)。